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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冠军终身医保到底应该谁负责?
核心提示】近日,有关奥运冠军终身免费医保的报道引起很大争议。虽然,有关部门已经否认,表示只是绿色通道。新闻是假,但该不该给奥运冠军提供终身医疗保障的问题却可以讨论。终身医保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

奥运冠军终身医保到底应该谁负责?

迟暮英雄更需要保障

大部分人只看到运动员夺冠的荣誉与辉煌,却鲜见他们成功背后的泪与痛,以及退役后满身伤痕的艰辛。长期超乎常人的训练,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严重透支了自己的健康,退役时伤病缠身,像李宁、刘璇、熊倪那样成功转型的运动员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因为缺乏适应社会的技能,从退役那天起,就不得不面对艰难的生活。摆地摊的马拉松冠军艾冬梅、以搓澡为生的全国举重冠军邹春兰、因无钱医治而英年早逝的“亚洲第一力士”才力……这些体坛的惨情故事让人如此真切地感觉到英雄迟暮的悲凉。在他们挥舞着鲜花和奖牌时,谁能想到今后会陷入贫困甚至无钱治病的境地呢?冠军尚且如此,还有那些没能获得过奖项的运动员呢?

对他们终身免费医保,许多人认为有违公平,可是,谁又来保障他们的公平呢?这部分人的医疗保障该由国家兜底,这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至于今后的运动员,也必须提前考虑他们退役后的医疗和生活保障问题,用商业保险和补助等多种方式使他们免于贫与病的无助。

给额外医保是谬赏

医疗作为一种公共卫生资源,分配时首先要坚持公平的原则,平等地施予应该享受的公众。让体育冠军享受终身免费医保,与其说是一种保障,不如说是额外的福利,这与饱受公众诟病的医保“双轨制”一样,是经不起公平拷问的。如果更深一层,以实体正义审视,公共资源分配时应该采取“按需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公共资源分配时,应该“雪中送炭”,向更需要的人群倾斜,让他们得到更多的照顾;而不是“锦上添花”,送给需求并不强烈,或有能力自我担当的群体。现在的体育事业有商家赞助、政府奖励、钱途多多,把公共医疗资源作为奖励送给他们,只会加剧“多者越多,少者越少”的不公。因此,不应该给冠军终身医疗保障。给冠军应得的,再多就是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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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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