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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称“药价放开便暴涨”系误读
核心提示】近日,心脏病用药地高辛片暴涨10倍的新闻被社会关注,有人惊呼,这是6月1日起国家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格改革所致。事实上,地高辛片涨价与国家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改革毫无关系,这是一种误读。

近日,心脏病用药地高辛片“暴涨10倍”的新闻被社会关注,有人惊呼,这是6月1日起国家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格改革所致。事实上,地高辛片涨价与国家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改革毫无关系,这是一种误读。

地高辛片销售量少,价格低廉,为保障供应,国家发改委将其纳入低价药清单目录,从2014年4月开始,对列入清单的低价药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化学药品3元、中成药5元的范围内,由药品生产经营者根据情况制定具体价格。媒体报道的0.25mg×100片规格的地高辛片,从6.7元涨至68元后,日均费用标准仍未超过国家规定。这跟药价改革是两回事。

低价药为何要涨价呢?为了覆盖生产成本,调动生产厂家积极性,保障药品供应。将此现象与国家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关联解读,认为是药价放开导致价格失控无序上涨,百姓受害,这种误读,是人们对药价虚高“顽症”的惯性解读。

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是流通成本过高,进采购目录、进医院、进处方、进医保目录,每道环节都要从药价中分一杯羹。再加上同质化竞争激烈,导致这部分成本居高不下,形成恶性循环。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存在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虚高现象,它早已沦为又高又冷的“摆设价”,但是人们仍对其怀有“美好想象”,认为其还是能起一定限价作用,取消了会导致涨价,因此产生了“误读”。

实际上,药价放开并不会导致药价失控。药价改革之前,一种药品的患者到手价一般经过三个环节的“砍价”,即市场零售指导价、政府采购价、医保支付价。取消了市场零售指导价后,大部分药品的价格仍要经过政府采购、医保的重重管控。即使是专利、独家药品,也不可能因市场优势随意报高价,政府明确将通过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促使其形成合理价格。

今后,还会有一些低价药或长期被“畸形”压低的药品价格会合理回归,这样的“误读”仍会出现。对此,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落实低价药清单制度,保障药品供应,并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公众的质疑与恐慌。同时,应加快药品流通环节改革,挤出药价虚高“水分”,从而彻底铲除误读的土壤。

国外如何掌控药价

加拿大:药价过高将受严惩。加拿大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政府是各制药厂商的最大买家。联邦卫生部负责药品的审批和管理,药价则由加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和药品与卫生技术署进行确定和审查。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卫生部长向议会负责,它对专利药采取的是严格限价政策:加拿大的专利药价格永远不能是全世界最高的。如发现某专利药价格过高,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在召开公共听证会确认无误后,将勒令相关厂商降价,并罚没已多收的钱,甚至予以加倍罚款。对于非专利药,加政府采取柔性限价。

英国:监管并重,制药利润设卡。英国的药品价格监管措施主要针对两大类药品,一类是针对专利处方药,另一类是针对非专利处方药。对前者,英国自1978年起推行“药品价格调控计划”,在该计划下政府通过控制制药公司的利润达到管理药价的目的。对于非专利处方药的价格,英国从2000年8月起实施最高限价制度。最高限价覆盖范围只限于那些销售给药店和配药师用于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非专利处方药,涉及药品500多种,各种相关药品的最高限价通过参照历史价格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利益来确定。

日本:政府动态定价,抓大放小。在日本,药品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用药品,其中绝大部分是处方药,另一类是在药店可以随意购买的药品。根据日本《药事法》,凡是适用于医疗保险的医疗用药品都不能被自由设定价格,而是由厚生劳动省统一定价。但是,对于一些并非用于治病的医疗用药品,比如去除皱纹的药品,政府不干涉其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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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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