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快讯

    食品安全权威发布大众健康医药广角科研成果曝光台社会万象明星热点两性新闻奇闻趣事医界要闻展会会议
    婴幼儿乳粉将参照药品管理 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转发的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将被收严,将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规范。

婴幼儿乳粉将参照药品管理 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

6月20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在京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会上介绍,今后,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强化生产和经营管理。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将被收严,将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规范。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要求每一种产品的配方和原辅料都必须向食品监管部门备案。企业在申报产品或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如产品包装发生变化,必须报监管部门备案。

目前,我国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经营企业54.5万家。滕佳材说,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要保证原料质量安全,以生鲜乳为原料的要有自建自控奶源,生产和销售全程有记录,企业对出厂产品实行全项目批批检验,严格执行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同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的“五不准”。经营单位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距质保期1个月内的产品应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谁生产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

此外,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以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进一步通畅投诉渠道和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监督。

相关标签
[奶粉][乳制品][婴幼儿奶粉]
(责任编辑:吴亚男)
凡未标明263h原创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您对该信息有何疑问,请直接联系编辑QQ296312(同时接受各类形式的稿件投稿)
返回网站首页
分享到:

    关于文章【婴幼儿乳粉将参照药品管理 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