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基因实验在美国:应用范围广但管理监控严格
自1982年第一例转基因植物(一种烟草)诞生以来,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转基因技术研发国和相关产品生产国,它也是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最大的国家。
2011年,美国有6900万公顷的农田上种植了转基因作物,占美国可耕地面积的43%,转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甜菜、苜蓿、番木瓜和南瓜等。美国93%的大豆、93%的棉花、86%的玉米和90%油菜系转基因品种。此外,80%的包装食品都使用转基因作物作为原料。
尽管转基因技术和产品在美国可以合法进行并且商品化,但是其研发、生产和流通的整个过程依然受到美国几大政府部门的严格监控,在美国成为世界最大转基因作物生产国的背景下,是严密细致的法制化管理和监控体系。
纷繁的法规
“1986年,美国联邦政府的科学和技术办公室公布了一项名为《生物技术规范管理框架》的文件,确定了三个政府部门有管理生物科技的职责。其中,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有主要职责来确保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的安全,包括任何被定义为转基因的食物,也包括对所有来自植物的食物和动物饲料的安全和分类的职责。与此相对,美国农业部负责监管有可能对植物健康造成威胁的转基因生物体。而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则负责管理涉及转基因技术的杀虫剂,以对公众安全负责。”美国农业部负责公共事务的技术专家AndreBell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
从法律层面来说,美国农业部对转基因动植物安全管理依据的法律主要有:《联邦植物保护法》、《联邦植物害虫法》、《联邦植物检疫法》、《病毒、血清、毒素法》、《联邦肉类管理法》、《家禽产品管理法》等。
而在农业部内部,则由动植物健康检测服务这一部门来具体监管对转基因生物体的进出口,国内运输和试验,以防止对植物产生损害。任何关于转基因的试验必须得到美国农业部的批准,并且遵守农业部对于保证对生物体有足够控制的管理。申请者必须提交详细的信息,得到农业部科学家的审核。在发出批准之前,农业部将以由此带来的所有可能的农业风险进行评估。
除了农业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对转基因植物和微生物进行管理依据的法律主要有:《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灭鼠剂法》、《有毒物质控制法》、《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是基于1992年颁布的《食物、药物和化妆品法案》。在这些政策监管之下,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一样,要承担两大基本要求。一是禁止食物掺假,食品药品监管局可以从市场上回收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物,二是对食品添加剂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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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转基因技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