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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新规强硬降药价 五大协会指其“唯低价是取”
核心提示】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属政府定价的,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扣除最新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作为入市价;入市价即为交易价,不竞价、不议价,由医疗机构直接遴选生产厂家和品规,实行网上交易。

广东药交所或于7月鸣锣

据透露,在结束此前推出的“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意见征求后,广东省卫生厅不久便召集了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商讨意见修订事宜,筹备中的“广东药交所”最快今年7月就将正式鸣锣开张。

广东多年来一直在探索较为理想的医药流通改革模式。自2000年起,依照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广东同全国各地一起,开始一场席卷全国的药品集中招标改革。但这一模式的弊端也很快就显露出来:单一来源药品价格难以降低;廉价常用药无厂生产、无人投标,以及出现“中标死”等现象……

2006年,广东欲开风气之先改革这一模式。广东省医药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决定从2007年起实行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制度,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亦由此诞生。但不知何种原因,该采购平台并没有如改革之初设想的那样,却仍然“换汤不换药”地回到了改革前原来的样子。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在总结该模式时承认,这种模式目前已经过时,“药品采购中政府参与太多,行政手段太多,导致诸多方面不满意,需要寻找新的出路。”

2013年,广东高州医院“回扣门”事件爆发,媒体调查发现,推动药价虚高并给药商与医生留下高额的回扣空间的不是别人,而是全省统一的医疗集中招标体系。该平台被指不但没有降低药价,反而是推动药价虚高的“帮手”。

“医生不满意,药商不满意,各级领导也不满意,吃力不讨好,所以现在要改变。由政府直接组织招商,变成由政府来制定规定,提出要求,然后建立一套机制,由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交易。”今年年初的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林少春如是表示。自此,广东省医药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并逐步确定为“药交所”的模式。

“药交所模式”由重庆市于2010年最先在国内启动,此后成都市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该模式的基本思路是“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量价结合、规范配送、限时结算”,即由卖方和买方会员在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电子购销合同,共同完成交易。据悉,此前重庆药交所正式上线交易一年后,药品采购价格的平均降幅达28.07%。

据透露,广东省曾于4月10日下发过广东药交所内部讨论第五稿,并在业界小范围流传。“而现在对外征求意见稿可能已经是第六稿,最终确定下来可能要到第七稿、第八稿。”一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改模式还是改机制?

当下,中国的医药招标方式各地各不相同,各地根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实行各种不同的规则。据悉,被外界广泛关注的就存在安徽模式、南京模式、福建模式、河南模式等近20种不同的模式。其中安徽模式于2010年8月出台,业内将该模式总结为“唯低价是取”,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士曾公开质疑该模式,直至今日,安徽模式仍争议不断。而此次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则被药企大佬们指责是安徽模式的延续。

国药控股高级顾问干荣富认为,国内各省的基药招标没有统一性的表述,既有重视价格的“安徽模式”,也有重视技术的“北京模式”,难以判断哪种模式会成为主流。

而前述二甲医院院长则对新规表示谨慎欢迎,他不无担忧地说:“就像上一次改革那样,刚开始能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但很快,药价不降反升,因为那些药贩子们很快就摸清楚了门路,适应了新的规则,利益共同体重新建立起来。”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药品流通改革不可能在大的医疗制度改革未破局之前而“独善其身”,“只要医疗卫生体系中,医院的独立的主体地位未能确立,相应的民主管理与社会监督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这种改革无论怎么巧妙设计都可能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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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医药招标方式改模式还是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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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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