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厕国标引“难落地”质疑 如厕尴尬何时能解?
男女厕位“宜为1:2” 女性如厕难能否破解?
除了卫生环境,近年来,社会对于公厕“如厕尴尬”的抱怨还集中在“男女厕位比例”。在此次出台的公厕新国标草案中,征求意见稿在“公共厕所规模”一项中规定:在公共厕所服务区内男女人群数量相当情况下,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但是,该草案同时明确该这条规定为“推荐性条款”。
厕位比例的非强制规定,让很多遭遇过公厕排大队的女性民众对这份公厕标准感到失望。其实,对“公厕标准”在厕位配置上态度模糊的争议早已存在,国家在 2005年出台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指出厕所“男蹲位与女蹲位宜为1:1~2:3”。
标准在这里的“宜为”一词,一直被一些学者指责为“公厕国标”实施7年来,“女性如厕难”问题长期无解的原因之一,而在目前的“新国标”草案中,虽然厕位比例变为了“1:2”,但是“宜为”一词,仍然保留。
事实上,在历经数年厕位国标之争、各地频频上演“占领男厕”运动之后,包括北京在内的中国多地,已有针对公厕厕位比例的改革措施,然而,地方探索均难见实效。
对于“公厕比例”的争议,支振锋解释,目前的公厕可分两类,一类属于市政设施,由政府财政投资和维护,政府可以直接控制,并按实际需求设计公厕的数量和厕位比例;另一类是宾馆、饭店、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厕所,这些属于商业机构的配套设施,产权不在政府方面,政府不能直接控制,所以,政府只能推荐和鼓励标准实施。
正如支振锋分析,其实这部《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开篇就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村、旅游区等新建、改建、扩建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固定式公共厕所以及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共卫生间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卫生学评价。现有其他公共厕所、学校公共厕所、单位内部人员使用的公共厕所可参照执行。”
在一些网友看来,这一系列的“前提条件”,只能让备受女性诟病的商场、写字楼、学校厕所的如厕尴尬,尤其是女性如厕排大队的问题再次搁置。
网友更期待改进基础设施 公厕文明需全面提升
在卫生部这份“公厕国标”草案出台之后,一份针对该草案的微博调查在网上出现,在参与投票千余名网友中,有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与其关注臭味和苍蝇,不如改进公厕基础设施”。如同网友意见,城市中存在的“如厕尴尬”既不仅限于女性,也不只限于厕所环境脏乱差。
在北京西单地区一家营业面积百余平米的快餐店内,当记者向服务员询问厕所在何处时,得到的却是“出门右转100米”的熟练答复。一位正在就餐的顾客调侃道,“这才叫快餐,快吃快走,洗个手都不允许。”更多的顾客则质疑,餐厅不应该因节省面积而不设厕所。
在快餐店附近的一个公厕,男女厕所外均有排队现象。厕所管理员说:“人流量这么密集的地区,街边能找到的厕所就这么一个,一些餐馆还跟着‘搭厕所’,能不排队吗?” 然而,在公厕附近的一家规模较大的饭店中,服务员也向记者抱怨:“外面的公厕太少,我们这进进出出的人,吃饭的不多,找厕所的不少”。
在记者走访调查的几个街头公厕中,如厕的民众对于北京公厕的体验,可谓一言难尽:“公厕缺少引导标示牌,没考虑残疾人和儿童”,“有些厕所常年处于‘停业维修中’”,“厕所的门永远大敞着,有的里面还没隔板,方便时太尴尬”,“厕所太脏,有的厕所管理员晚上8点就锁门下班”。
对于普通市民眼中的“公厕乱象”,支振锋表示,公厕改革需要更细致便民的考量,也需要更宏观和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政府在做新区规划和老城改造时,对于公厕的投放、设计应更便民、更人性化,对于商业场所的厕所要有更细致、更严明的法规进行约束。
“社会发展到今天,民众对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期待,已经不能仅限于‘有没有’的层次了,政府更应该注重的是自己的公共服务是不是更精细、更优质,要考虑政策措施‘好不好’以及落实的实际效果。”
支振锋表示,小小的公厕体现着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也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公厕文明,不仅是政府的问题,市民使用公厕时的文明素质也需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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