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占位性病变导致不能走路
病情描述:
2021年6月在杭州确诊颅内占位性病变,月底经手术后回家休养至今,现无法走路无法工作,生活极度困难,在市里申请困难救助需要出具一个证明我因身体条件不允许,无法工作的相关材料,我往公共服务中心,社保局,民政局跑了一圈也没有人知道这个证明到哪里去开具。社区的人说可以去医院试试,检查一下肢体功能,然后开具一个检查结果以证明我肢体上存在严重不便,请问我该挂什么科室?是病例本上写一下检查结果,还是说要像医院出院一样有一个类似出院的盖有医院公章的证明?望医生们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医生回答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 您是需要一个代表疾病严重程度不能正常工作的一个证明,那么您到医院是可以开的,您需要拿着之前的住院的病例以及您的出院的诊断证明。这个需要去神经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