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祖国医学“产前宜清”的药食原则,孕期妇女应避免进食热性食物,因热性食物能使人体内热加重,有碍于机体聚血养胎,反而极易导致腹痛、漏红等先兆流产症状。这类食物如:羊肉、狗肉、鹿肉、公鸡肉、麻雀、海马、香菜、荔枝、桂圆、杏子、杏仁等。所以孕期应该避免食用这些食物。